法院+综治中心联动解纷,为妇女儿童撑起权益“暖心伞”
2026-03-06 10:00:14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王彩英 | 作者:龚卓 汪嘉璐 | 点击量:8492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龚卓 汪嘉璐)在“三八”国际妇女节来临之际,涟源法院依托“法院+综治中心”联动机制,成功调解一起离婚后抚养费纠纷,以司法温情为妇女儿童权益撑起一把“暖心伞”。

原告母亲与被告于2010年12月登记结婚,婚后生育一女。2017年7月,双方协议离婚,约定女儿由母亲抚养,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至其独立生活。2024年7月起,被告无故停止支付,截至起诉时已拖欠13个月、共计13000元。原告母亲多次催要未果,遂诉至法院。

立案庭受理案件后研判认为,该案事实清楚但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障,简单判决虽能明确权利义务,却未必能让抚养费真正落实。为实质化解纠纷,法院将案件推送至市综治中心,委托驻点调解员先行调解。

调解员联系被告得知,其对拖欠事实无异议,但近年收入减少,难以承担原定的1000元标准。调解员随即将情况反馈给派驻法官。法官立足本地生活水平和被告履行能力,指导调解员提出每月800元的调解建议。

针对原告母亲对降低抚养费标准的顾虑,调解员耐心倾听其独自抚养孩子的艰辛,给予情感支持;法官则释法说理,阐明抚养费标准需兼顾被告实际履行能力,标准过高反而不利于孩子获得稳定抚养费。经沟通,原告母亲同意调整方案。被告对补付欠款一度抵触,调解员多次沟通引导,法官同步阐明抚养义务的法定性。被告随后提出探视诉求,调解员及时反馈,法官指导双方就探视安排达成一致。

最终,双方达成调解协议:被告按每月800元支付后续抚养费并分期补付欠款,原告母亲配合保障其探视权利。

这起纠纷的圆满化解,是涟源法院与综治中心联动协作、守护妇女儿童权益的生动写照。法院与综治中心充分发挥各自优势,让矛盾纠纷止于前端,让单亲母亲感受到司法的温度与速度。调解坚持“儿童利益最大化”,既考虑被告实际履行能力确保抚养费“能落地”,又将探视权纳入协议兼顾亲情需求,让司法温情真正浸润妇女儿童心田。

用司法守护“她权益”,让维权更有力度、更有温度。涟源法院以此次成功调解,为“三八”妇女节献上了一份特别的礼物!

责编:王彩英

一审:曾金春

二审:伏志勇

三审:万朝晖

来源:湖南法治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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